第十五章:在基督身上應當簡要留意的三件事,即祂作為先知、君王與祭司的職分
本章的主要內容如下:
I. 論基督的先知職分,其尊榮與功用(第 1-2 節)。 II. 論基督君王權柄的性質,以及我們從中獲得的益處(第 3-5 節)。 III. 論基督的祭司職分及其功效(第 6 節)。
節次
- 在異端與假基督徒中,基督僅有名無實;但對於那些真正蒙神有效呼召的人而言,祂被承認為先知、君王與祭司。關於先知職分,教會的救贖主正是律法之下的信徒所仰望,期待祂帶來完全理解之光的那一位。
- 基督的受膏,雖然主要與君王職分有關,但也涉及先知與祭司職分。論此受膏的尊榮、必要性與功用。
- 從基督國度的屬靈性質,推論出其永恆性。這具有雙重意義,既指教會全體,也指個別肢體。
- 基督屬靈國度的益處:1. 祂將我們提升至永生;2. 祂以救恩所需的一切豐富我們;3. 祂使我們在屬靈仇敵面前無往不利;4. 祂激勵我們忍耐到底;5. 祂激發信心與凱旋;6. 祂供應剛強與愛心。
- 我們救贖主的受膏是屬天的。此受膏的象徵。使徒的一段經文與前述經文相調和,以證明基督國度的永恆性。
- 獲得基督祭司職分益處的必要條件。我們必須從基督的死開始。由此得出:1. 祂為我們代求;2. 禱告的信心;3. 良心的平安;4. 藉著基督,基督徒自身也成為祭司。天主教徒(Papists)妄稱獻祭基督,是極其嚴重的罪。
§1. 雖然異端分子假借基督的名,但奧古斯丁(Augustine, Enchir. ad Laurent. cap. 5)正確地斷言,根基並非他們與敬虔者所共有的,而是專屬於教會的:因為若仔細考察那些屬於基督的事物,就會發現基督在他們那裡僅有名稱,而無實質。因此在今日,儘管天主教徒口中常說「神的兒子」、「世界的救贖主」,但因為他們僅滿足於空洞的名號,便剝奪了祂的德能與尊榮;保羅所說「不持定元首」(Col. 2:19)的話,確實適用於他們。因此,為了使信心能在基督身上找到救恩的堅實根基,並安息在祂裡面,我們必須從這個原則開始:祂從父所領受的職分包含三個部分。因為祂被任命為先知、君王與祭司;儘管若不理解這些職分的目的與功用,僅僅持有這些名稱是毫無益處的。在教皇體制(Papacy)中也提到這些職分,但卻冷淡且無大益,因為他們並不理解每個稱號下所包含的完整意義。我們曾指出,雖然神藉著不斷興起先知,從未讓祂的子民缺乏足以救恩的教導,但信徒的心中始終銘刻著一種確信,即只有在彌賽亞降臨時,才能期待完全理解之光。因此,這種期待甚至傳到了未曾認識真宗教的撒馬利亞人那裡。那婦人的話清楚表明了這一點:「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Joh. 4:25)。這並非猶太人心中的隨意臆測,他們所信的是確鑿的預言所教導他們的。其中最顯著的經文之一是以賽亞書:「看哪,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Isa. 55:4);這與他在另一處稱祂為「奇妙策士」(Isa. 9:6)的方式相同。因此,使徒在稱讚福音教義的完全時,首先說「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隨後補充說,祂「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Heb. 1:1, 2)。但由於先知的一般職分是使教會保持期待,同時在彌賽亞降臨前扶持教會;我們讀到,信徒在被擄期間,曾抱怨他們被剝奪了那種平常的特權。「我們不見我們的標幟,不再有先知,我們內中也沒有人知道這災要到幾時呢」(Ps. 74:9)。但當基督臨近時,但以理被指定「封住這異象和預言」(Dan. 9:24),這不僅是為了確立該預言的權威,也是為了讓信徒能暫時忍耐地接受沒有先知的狀態,因為所有預言的應驗與成全已近在咫尺。
§2. 此外,必須注意「基督」這個名稱是指這三個職分:因為我們知道在律法之下,先知、祭司與君王都要用聖油膏抹。因此,彌賽亞(Messiah)這個著名的名稱也被賦予了應許的救贖主。雖然我承認(正如我在他處所表明的)祂之所以被稱為基督,是考慮到君王職分的性質,但先知與祭司的受膏也有其適當的位置,不可忽視。前者在以賽亞書中被明確提及:「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Isa. 61:1, 2)。我們看到祂受聖靈的膏抹,成為祂父恩惠的傳令官與見證人,且並非以一般方式;因為祂與其他有類似職分的教師有所區別。在此再次必須注意,祂為執行教師職分所領受的受膏,並非為祂自己,而是為祂的全體肢體,以便聖靈相應的功效能始終伴隨著福音的宣講。然而,有一點是肯定的:藉著祂帶來的完全教義,所有的預言都告終結,因此那些不滿足於福音,而附加外在事物的人,是在減損福音的權威。那從天上發出的聲音:「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賦予了祂超越所有其他教師的特殊特權。隨後,這受膏從祂這位元首擴散到各肢體,正如約珥所預言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Joel 2:28)。保羅說祂「成為我們的智慧」(1 Cor. 1:30),以及在另一處說「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都在他裡面藏著」(Col. 2:3),其含義略有不同,即離開了祂,就沒有什麼值得知道的,而那些藉著信心領受祂真實位格的人,就擁有了屬天福分的無窮廣大。因此,他在另一處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1 Cor. 2:2)。這極其公允:因為超越福音的單純性是不合法的。基督這種先知尊榮的目的,是要教導我們,祂所傳講的教義實質上包含了在各方面都完美的智慧。
§3. 我來到君王職分,若不先提醒讀者其性質是屬靈的,談論它將是徒勞的;因為我們正是從中學習其功效、所帶來的益處、其全部權能與永恆性。此外,但以理書中天使歸於基督職分的永恆性(Dan. 2:44),路加福音中的天使也正確地將其應用於祂子民的救恩(Luke 1:33)。但這也是雙重的,必須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涉及教會全體,另一方面則屬於每個個別肢體。前者是指詩篇中所說的:「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像日頭一樣存恆,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Ps. 89:35-37)。毫無疑問,神在此應許祂將藉著祂兒子的手,成為教會永恆的統治者與捍衛者。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人能應驗這預言;因為所羅門死後,王國的尊榮大減,且在大衛家族蒙羞的情況下,被轉移給了一個私人。隨後逐漸衰落,最終以悲慘且不光彩的方式結束。我們應以同樣的意義理解以賽亞的呼喊:「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呢?」(Isa. 53:8)。因為他斷言基督將勝過死亡,以至於與祂的肢體連結。因此,每當我們聽說基督被賦予永恆的權能時,讓我們知道教會的永恆性由此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在它不斷遭受的動盪與威脅無數災難的嚴重且可怕的騷亂中,它依然安全。因此,當大衛嘲笑那些試圖擺脫神及其受膏者之軛的敵人的狂妄,並說列王與列國「空謀算」(Ps. 2:1-4)時,因為那坐在天上的足以擊退他們的攻擊,他向信徒保證教會將永遠被保存,並激勵他們在教會偶爾受壓迫時仍存有美好的盼望。同樣,在另一處,當他以神的口吻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Ps. 110:1)時,他提醒我們,無論聯合起來攻擊教會的敵人多麼眾多且強大,他們的力量都不足以勝過神任命祂兒子為永恆君王的不可更改的預旨(Decree)。由此可見,魔鬼與世界的所有權勢,絕不可能摧毀建立在基督永恆寶座上的教會。至於每個信徒應有的特殊功用,這同樣的永恆性應提升我們對蒙福永生的盼望。因為我們看到,一切屬地與屬世的事物都是暫時的,很快就會消逝。因此,基督為了將我們的盼望提升到天上,宣告祂的國不屬於這世界(Joh. 18:36)。總之,當我們聽說基督的國是屬靈的,我們每個人都應受到激勵,去懷抱對更美好生命的盼望,並期待正如它現在受到基督之手的保護,它也將在來世完全實現。
§4. 正如我們所說,若不承認基督的國是屬靈的,就無法完全領會其力量與功用,這一點顯而易見,因為我們一生都要在十字架下爭戰,我們在此的處境是苦澀且悲慘的。那麼,如果其益處不能在今世之外實現,我們被列在一位屬天君王的統治之下又有什麼益處呢?因此,我們必須知道,在基督裡應許給我們的幸福,並不包含外在的優勢——例如過著快樂平靜的生活、財富充盈、免受一切傷害、擁有肉體所渴望的各種享樂——而是正確地屬於屬天的生命。正如在世上,人民繁榮且令人嚮往的狀況,部分在於物質豐富與國內和平,部分在於強大的保護以抵禦外來暴力;基督也以靈魂永恆救恩所需的一切豐富祂的子民,並以勇氣堅固他們,使他們在屬靈仇敵的一切攻擊面前屹立不倒。由此我們推論,祂統治我們多過統治祂自己,這既在我們裡面,也在我們外面;以便我們在神認為適宜的範圍內,被我們天生缺乏的聖靈恩賜所充滿,從這些初熟的果子中感受到我們確實與神聯合以獲得完美的福分;然後信靠同一聖靈的大能,確信我們將永遠戰勝魔鬼、世界以及一切能傷害我們的東西。救主對法利賽人的回答即是此意:「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或作:在你們中間)。」「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Luke 17:20, 21)。很可能當祂宣告自己就是那位應當期待神最高福分的君王時,他們嘲笑地要求祂展示祂的徽章。但為了防止那些已經過於傾向屬地的人沉溺於其排場,祂叫他們進入自己的良心,因為「神的國」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Rom. 14:17)。這些話簡要地教導了基督的國賜給我們什麼。它不是屬地或屬肉體的,因此不會腐朽,而是屬靈的,它將我們提升至永生,使我們能在當下忍受勞苦、飢餓、寒冷、藐視、羞辱與其他煩惱;滿足於此,即我們的君王永遠不會離棄我們,直到我們的爭戰結束,我們被召去凱旋為止:祂國度的性質就是祂將從父領受的一切傳遞給我們。既然祂以祂的大能武裝並裝備我們,以光輝與華美裝飾我們,以財富豐富我們,我們在此找到了最充足的誇耀理由,也受到了激勵,使我們能無畏地與魔鬼、罪惡與死亡爭戰。總之,披戴祂的公義,我們能勇敢地克服世界的一切侮辱:正如祂慷慨地以祂的恩賜充滿我們,我們也能反過來結出果子,歸榮耀給祂。
§5. 因此,祂的君王受膏並非以油或芳香劑的形式呈現在我們面前;祂被稱為神的基督,是因為「耶和華的靈」住在他身上;「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Isa. 11:2)。這就是詩篇作者所說的,祂比同伴更受喜樂油所膏的油(Ps. 45:7)。因為,如前所述,祂並非私下為自己而豐富,而是為了用祂的豐盛來滋潤乾渴與飢餓的人。正如父被說成是將聖靈無量地賜給子(Joh. 3:34),其原因也已說明,即我們都能領受祂的豐滿,而且恩上加恩(Joh. 1:16)。從這泉源流出了保羅所提到的豐盛供應(Eph. 4:7),藉此恩典根據基督賞賜的度量,多樣地分給信徒。在此,我們充分證實了我所說的,即基督的國在於聖靈,而不在於屬地的享樂或排場,因此,為了與祂同享,我們必須捨棄世界。在基督受洗時,聖靈以鴿子的形式降在祂身上,這是一個可見的恩典象徵。用「受膏」一詞來指代聖靈及其恩賜並非新創,也不應顯得荒謬(參 1 Joh. 2:20, 27),因為這是我們獲得生命的唯一源頭;特別是在屬天生命方面,除了聖靈所注入的,我們裡面沒有一滴活力,聖靈選擇在基督裡安座,以便我們所缺乏的屬天財富能從那裡源源不斷地流向我們。但因為信徒在他們君王的力量中屹立不倒,且祂的屬靈財富豐盛地臨到他們,他們被稱為基督徒(Christians)並非不恰當。此外,關於我們所說的永恆性,保羅的話並沒有任何減損:「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1 Cor. 15:24);以及「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1 Cor. 15:28);因為其含義僅僅是,在那個完美的榮耀中,國度的管理將不再像現在這樣。因為父已將一切權柄賜給子,以便藉著祂的手來統治、愛護、扶持我們,將我們置於祂的監護之下,並給予我們幫助。因此,當我們作為客旅遠離神時,基督從中介入,以便祂能逐漸帶領我們進入與神的完全交通。事實上,祂坐在父的右邊,其意義與祂被稱為父的代理人、受託管理全部權柄相同。因為神樂意藉著祂的位格(可以這麼說)來統治並捍衛教會。因此,祂坐在父的右邊,在以弗所書中被保羅解釋為:「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Eph. 1:22, 23)。這與他在他處所教導的並無不同,即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Phil. 2:9-11)。因為在這些話中,他也稱讚了基督國度中的一種安排,這對於我們目前的軟弱是必要的。因此,保羅正確地推論,屆時神將成為教會唯一的元首,因為基督捍衛教會的職分屆時已經完成。基於同樣的原因,聖經通篇稱祂為主,父任命祂在我們之上,明確的目的就是藉著祂來行使統治。因為雖然世上慶祝許多主權,但保羅說:「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1 Cor. 8:6)。由此正確地推論出,祂就是那位藉著以賽亞之口宣告「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祂必拯救我們」(Isa. 33:22)的同一位神。因為雖然祂到處將祂所擁有的一切權柄描述為父的恩惠與賞賜,其含義僅僅是祂以神聖的權威統治,因為祂承擔中保職分的原因,就是為了從父的懷中與不可思議的榮耀中降下,以便親近我們。因此,我們更應當同心合意地準備順服,並以最大的熱忱無條件地服從祂的旨意。因為正如祂對那些自願順服祂的信徒結合了君王與牧者的職分,另一方面,我們被告知祂手持鐵杖,要像窯匠的瓦器一樣擊碎並粉碎所有悖逆者(Ps. 2:9)。我們也被告知祂將審判列國,祂將使屍首遍滿各處,並剷平一切抵擋的高處(Ps. 110:6)。這在當下已有實例,但在最終審判時將有充分的證明,這可以被恰當地視為祂統治的最後一幕。
§6. 關於祂的祭司職分,我們必須簡要地持守其目的與功用,即作為一位毫無瑕疵的中保,祂能藉著祂自己的聖潔為我們贏得神的恩寵。但因為應得的咒詛阻礙了入口,且神以審判者的身份與我們為敵,贖罪必須介入,以便祂作為平息神憤怒的祭司,能使我們恢復祂的恩寵。因此,為了使基督能履行此職分,祂必須帶著祭物顯現。因為即使在祭司職分的律法下,若無血,也禁止進入聖所,這是為了教導敬拜者,無論祭司如何介入代求,若無罪的贖罪,神就無法被平息。使徒在希伯來書中從第七章幾乎到第十章末尾,對此進行了詳盡的論述。總結起來就是,祭司職分的尊榮唯獨屬於基督,因為藉著祂死亡的祭,祂洗去了我們的罪孽,並為罪作了補償。神所發出的那莊嚴誓言,且宣告祂決不後悔:「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Ps. 110:4),提醒我們這件事的重要性。因為毫無疑問,祂的目的是要批准那一點,即祂知道我們救恩主要繫於此。因為,如前所述,除非祭司洗淨我們的污穢,使我們成聖,並為我們獲得那因我們生活與心靈的不潔而失去的恩寵,否則我們或我們的禱告就無法進到神面前。因此我們看到,如果基督祭司職分的益處與功效要臨到我們,就必須從祂的死開始。由此可見,那位藉著祂的幫助我們獲得恩寵的,必須是一位永恆的代求者。由此再次產生的不僅是禱告的信心,還有敬虔心靈的平靜,當他們安息在神父性的寬容中,並確信凡經由中保所祝聖的一切,都是祂所喜悅的。但既然神在律法下命令獻上牲畜的祭,關於基督就有了一種不同且新的安排,即祂既是祭物又是祭司,因為找不到其他合適的贖罪補償,也沒有人配得將獨生子獻給神的尊榮。基督現在擔任祭司職分,不僅是為了藉著和好的永恆律法,使父對我們施恩並悅納我們,也是為了接納我們進入這最尊貴的聯盟。因為我們雖然在自己裡面是污穢的,但在祂裡面卻成為祭司(Rev. 1:6),將我們自己及我們所有的一切獻給神,並自由地進入屬天的聖所,以致我們所獻上的禱告與讚美之祭,在祂面前是蒙悅納且馨香的。基督的話即是此意:「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Joh. 17:19);因為披戴祂的聖潔,既然祂已將我們與祂自己一同奉獻給父(否則我們在祂面前是可憎的),我們就蒙祂喜悅,彷彿我們是純潔乾淨的,甚至是被祝聖的。因此,但以理書中提到的聖所受膏(Dan. 9:24)。因為我們必須注意這種受膏與當時所使用的影兒式受膏之間的對比;彷彿天使在說,當影兒消散時,在基督的位格中將會有一個清晰的祭司職分。因此,那些不滿足於基督的祭司職分,竟敢自作主張獻祭基督的人,其虛構就更為可憎,這在教皇體制中每日都在嘗試,彌撒被描繪為基督的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