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聖經中,真神與外邦諸神截然對立
§1. 關於神之認識的說明(續)。聖經所啟示的神,與祂在受造界中所彰顯的是同一位。
我們曾指出,神之認識在世界結構與一切受造物中已顯而易見,而這份認識在聖經中則得到了更清晰、更親切的闡釋。現在我們應當說明,聖經所描繪的神,與我們在祂的作為中所見到的神,本質上是同一位。若要全面探討此議題,篇幅將極為浩大。但在此提供一個索引便已足夠,虔誠的讀者藉此能明白在聖經中應當主要尋求何種關於神的知識,並獲得尋求途徑的指引。我在此並非指那使亞伯拉罕後裔與萬民分別出來的特殊聖約(Covenant)。因為當神藉著白白的收養(gratuitous adoption),將那些原本的仇敵提升至兒子的地位時,祂當時所展現的正是救贖者(Redeemer)的位格。然而,我們目前所探討的知識,僅止於世界的創造,尚未上升到基督這位中保(Mediator)。儘管稍後我們必須引用新約中的某些經文(因為那裡既證明了創造主神的權能,也證明了祂在維護原初受造物時的護理(Providence)),但我希望讀者記住我當前的目的,以免偏離主題。簡言之,讀者目前只需明白,天地創造主神如何治理祂所造的世界。在聖經的每一處,我們都能讀到關於祂父愛般的仁慈與樂於施恩的描述,同時也能看到祂嚴厲的例子,顯示祂是惡人公義的審判者,特別是當惡人在祂一切的寬容下仍舊頑梗不化時。
§2. 摩西、大衛與耶利米對神屬性的描述。屬性的解釋。總結。此知識的用途。
有些經文對神聖位格的描述極為生動,彷彿將祂真實的面容具體呈現於我們眼前。摩西在說到「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Exo_34:6, Exo_34:7)時,似乎意在簡要地概括人類所能認識關於神的一切。在此我們可以觀察到:第一,祂的永恆與自存(self-existence)藉著祂那莊嚴的名號重複兩次而宣告出來;第二,在列舉祂的完美屬性時,祂並非描述祂本體(in himself)的樣子,而是描述祂與我們的關係,好讓我們對祂的認識不僅是空洞的臆測,而是鮮活的實際感受。此外,這裡所列舉的完美屬性,正是我們在天地間所見到的光輝——憐憫、良善、慈愛、公義、審判與誠實。因為權能與力量已包含在「耶和華」(Jehovah)這個名號中。先知們在宣告祂神聖名號時,也使用了類似的稱謂。無需羅列大量經文,僅引用一篇詩篇(Psa. 145)便已足夠,其中對神聖完美屬性的總結極為詳盡,似乎沒有遺漏任何一點。然而,其中所列的每一項完美屬性,皆可在創造中被默想;因此,正如我們在經驗引導下所感受到的神,祂在聖經中也如此宣告自己。在耶利米書中,神宣告了祂希望我們如何認識祂,雖然描述不如摩西那般詳盡,但本質是一樣的:「誇口的當指著自己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Jer_9:24)。毫無疑問,我們最需要認識的屬性正是這三項:慈愛,這是我們全部安全感的唯一依據;公平,這是每日在惡人身上施行,並等待著他們以更嚴厲形式臨到的,甚至直到永恆的毀滅;公義,藉此信徒得以被保守並得到最溫柔的眷顧。先知宣告,當你明白這些,你就擁有了在神裡面誇口的充足資源。這裡也並未遺漏祂的誠實、權能、聖潔或良善。因為,若非建立在祂不可違背的誠實之上,這關於祂慈愛、公平與公義的知識又怎能存在?再者,若不預設祂的大能,又怎能相信祂以公平與公義治理大地?祂的慈愛若非源於祂的良善,又從何而來?總之,若祂一切的道路皆是慈愛、公平與公義,祂的聖潔也因此顯明。此外,聖經中呈現給我們的神之認識,其目的與在創造中閃耀的知識相同,即讓我們藉此學習以完全誠實的心與不虛假的順服來敬拜祂,並完全倚靠祂的良善。
§3. 聖經在引導我們歸向真神時,排除了外邦人的神,儘管後者在某種意義上也持守神的獨一性。
在此有必要對一般教義作一總結。首先,請讀者注意,聖經為了引導我們歸向真神,明確地排斥並拒絕了外邦人所有的神,因為宗教在幾乎每一個時代都普遍受到玷污。誠然,獨一神的名號在各地皆為人所知並傳頌。因為那些敬拜多神的人,每當他們說出自然的真實語言時,僅僅使用「神」這個稱呼,彷彿他們認為一位神就足夠了。查士丁·馬特(Justin Martyr)敏銳地注意到了這一點,他為此寫了一篇題為《論神的君權》(On the Monarchy of God)的論文,其中藉由多種證據證明,神的獨一性已銘刻在所有人的心中。特土良(Tertullian)也從日常語言的用法中證明了同樣的事實。然而,由於所有人無一例外地在虛妄的心思中陷入或被拖入謊言的虛構中,這些關於神獨一性的印象,無論其本質如何,除了使人無可推諉之外,並無其他果效。最聰明的人在表達對任何神性的渴望時,顯然暴露了他們心思的飄忽不定,從而向未知的神獻上禱告。再者,在想像神的多重本性時,儘管他們關於朱庇特(Jupiter)、墨丘利(Mercury)、維納斯(Venus)、密涅瓦(Minerva)等人的觀念,不像粗俗大眾那樣荒謬,但他們絕未脫離魔鬼的迷惑。我們在其他地方曾指出,無論哲學家們設計出多麼微妙的藉口,他們都無法消除叛逆的指控,因為他們所有人都腐蝕了神的真理。基於這個原因,哈巴谷(Hab_2:20)在譴責所有偶像之後,命令人們在祂的殿中尋求神,好讓信徒除了那位在祂話語中顯明自己的神之外,不承認任何別的神。